61家染整企業力爭實現危廢“日產日清” |
發布日期: 2020-09-14 瀏覽次數: 1158 新聞編輯: 華寶集團 |
本報訊 新《固廢法》9月1日起實行,同日,泉州市印發《石獅市三大染整集控區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》,將61家染整(水洗)企業的危險廢物收集、貯存、轉移工作納入試點范圍,力爭通過一年的時間,解決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、轉移不及時、處置費用高等問題,逐步實現集控區各類危險廢物全過程規范化監管目標,防范和化解環境風險,確保環境安全。 據了解,石獅市祥芝、鴻山、錦尚三大染整集控區由于成立時間較早,區內多數企業規模不大,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水平不高,存在環境安全隱患。為提升集控區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水平,提高危廢處理率,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《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》等法律、規章及有關文件,泉州市石獅生態環境局研究制定了上述實施方案。 方案明確,有試點意向的處置單位(企業)摸清集控區危險廢物底數的基礎上,辦理環評有關手續,完成項目建設,具備危險廢物收集條件后向泉州市石獅生態環境局提出試點申請,泉州市石獅生態環境局現場核查后,選取一家開展試點工作。納入試點范圍的染整(產廢)企業,與利用處置單位簽訂接受意向書或者協議書,及時將收集的危險廢物委托給有資質單位利用處置,嚴禁將危險廢物轉移至無資質單位。試點處理單位(企業)應深入產廢企業各個環節,開展技術支援服務,幫助產廢企業建章立制,對產廢企業的管理人員進行相關危廢培訓,確保其落實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各項規章制度。同時每周為產廢企業清運危險廢物三次以上,減少產廢企業庫存壓力,盡量做到“日產日清”,等等。 另悉,泉州市石獅生態環境局將按照危廢規范化管理要求,負責試點單位的日常環境監管。試點期間每季度開展現場監督檢查,及時總結經驗,對因試點單位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、運營不規范等引發環境污染事故或者安全事故,或存在問題多次通報整改不及時的,將取消試點資格。(記者 林恩炳) (本文轉自《石獅日報》) |